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新竹市停職市長高虹安,涉貪案昨(16)日獲高院二審改判無罪,最快今明兩天可復職;不過,她的博士論文爭議卻在此時出現新進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判決,高虹安博士論文未經授權引用資策會2篇期刊論文,侵害著作權,須刪除相關內容並賠償40萬元,另須在報紙刊登判決主文1天,全案仍可上訴。
新竹市停職市長高虹安博士論文爭議,一審判決需賠償40萬元。(圖/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2022年參選新竹市長期間,被質疑其2018年於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引用她任職資策會期間參與發表的2篇期刊論文,其中一篇引用比例逾8成,另一篇約3成。資策會主張,這2篇論文著作權屬於資策會,高虹安未經授權使用,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提起民事求償。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虹安則抗辯,她是該2篇期刊論文第一作者,屬「自我引用」,且未用於營利,並已向辛辛那提大學申請更正引用資料,校方也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不過法院認為,博士論文並非職務指派成果,著作權仍歸資策會所有,「自我引用」僅限於本人擁有著作權的作品,高虹安的使用比例已構成實質近似,超出合理使用。
法院最終判決,高虹安須賠償資策會40萬元,並刪除博士論文中無權引用的內容,不得再重製或公開傳輸相關文字或圖表,另須於《自由時報》或《聯合報》全國版刊登判決主文1天。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