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25日,安徽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进会在合肥举行。在推进会上,共青团安徽省委和安徽省检察院签署了未成年人合作框架协议。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司法保护中起着“发动机”“助推器”的作用;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责。
在今天的推进会上,省检察院和团省委共同签署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从目标任务、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配套保障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下一步,省检察院、团省委将共同启动省级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推动试点地区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等专门机构,“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潘平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