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好!欢迎访问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品质留给时间来证明8年专注机械配件研发定制生产
全国咨询热线: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咨询热线

合肥一大妈店内盗窃LV包 获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作者:时间:2026-08-21 10:52:08 次浏览

信息摘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合肥一大妈孙某在庐阳区一店内趁店员不注意时,盗走一只LV包。日前,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合肥一大妈孙某在庐阳区一店内趁店员不注意时,盗走一只LV包。日前,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成孙某退赔被害人损失9916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3日12时许,被告人孙某至合肥市庐阳区北含山路一店内,趁店员石某某不备将放在店内售货架上被害人孟某寄卖的一个红色LV牌挎包盗走,并迅速逃离现场。

2018年4月17日18时许,公安民警在合肥市蜀山区将被告人孙某抓获归案。

另查明,被告人孙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2016年3月7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991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孙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又于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相关推荐】

返回列表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