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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上班时下河游泳被免: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作者:时间:2026-08-24 10:13:38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和副局长横游嘉陵江两工作人员失踪”追踪   9月11日下午2点,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某同司机刘某某以及会计王某某在千佛崖景区横游嘉陵

  “和副局长横游嘉陵江两工作人员失踪”追踪

  9月11日下午2点,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某同司机刘某某以及会计王某某在千佛崖景区横游嘉陵江时发生意外。司机刘某某、会计王某某陷入江水失踪,王某游到对岸脱险。14日,刘某某、王某某被确认死亡。事发后,当地公安、纪委等部门介入调查。(本报曾报道)

  事故发生后,广元市公安部门、利州区纪委迅速介入调查。昨日,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纪委获悉,对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某的调查已有结果。

  “经过纪委的调查认定,王某在工作期间同工作人员下河游泳发生意外,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工作存在失职违纪行为。”据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石洪连介绍,经区委批准、区纪委同意,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免除副局长职务,调离原单位的处分。

  对于具体的调查过程,石主任称,“我们仅对外公布相关的处理决定,过程则不便透露。”

  昨日,记者联系上当事副局长王某,他表示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同时对刘某某、王某某的离去深感痛心和悔恨。(记者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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